胡文学律师亲办案例
胡文学律师团队成功帮助涉嫌抢劫罪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
来源:胡文学律师
发布时间:2020-09-10
浏览量:837

胡文学律师团队成功帮助涉嫌抢劫罪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

东公取保字(2017)01772

【案例】 :曹某抢劫罪一案

【案情简介】:2017年5月,犯罪嫌疑人曹某因涉嫌抢劫罪一案被东莞市长安分局沙头派出所刑事拘留,后在律师争取下于2017年6月28日取保候审,后无罪释放。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抢劫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广东大洲律师事务所接到家属委托后指派唐玉娟律师、李国镇律师为其辩护,通过和曹某训的多次会见交流,梳理事实,两位律师了解了事情的来龙去脉,并根据案件的性质,积极想办法应对,拟写了取保候审申请书与无罪法律意见,东莞市公安局同意予以取保候审。

律师策略

接受家属委托后,办案律师经会见被告人了解情况,得知本案犯罪嫌疑人一直供述未参与抢劫,后发现本案一目击证人所描述情况与犯罪嫌疑人描述一致,但公安机关却故意不找该证人录制口供,在本律师的强烈要求下,公安机关同意找目击证人录制口供。同时唐律师与经办警官多次沟通案情,提出相关法律意见,在会见后半个月内公安经进一步侦查,终于作出了对嫌疑人最有利的结果。本案犯罪嫌疑人从被抓到释放仅仅30天。如无本律师介入,该案极有可能判处3年至5年以下有期徒刑。

法律规定

《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抢劫罪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案件评析

对于抢劫类案件并非都不能取保候审,只要聘请了专业律师,一切皆有可能,刑事案件找律师要趁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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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文学律师高级合伙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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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胡文学
  • 执业律所:
    广东国凡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高级合伙人律师
  • 执业证号:
    14419*********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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